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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職稱工作要點
2020年全市職稱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深化職稱制度與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精神,按照省、市有關文件部署要求,進一步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規范工作流程、加強監督管理,有序做好年度各項職稱工作。
一、創新評價方式,推動制度優化
(一)優化評價標準。以職業屬性和崗位需求為基礎,突出對專業技術人才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的評價。注重考核專業技術人才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績效、創新成果,增加技術創新、專利、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決策咨詢、公共服務等評價指標的權重。淡化論文數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點考察研究成果和創作作品質量。對通用性強的職稱系列,鼓勵評審委員會探索建立量化評價指標體系。
(二)改進評價方式。完善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高級職稱評審全面實行面試答辯。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今年起,經濟系列高級職稱實行“考評結合”,考試合格且評審通過者,方可獲得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知識產權系列初、中級職稱實行“以考代評”,撤銷市知識產權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不再開展助理知識產權師、知識產權師專業技術資格初定或評審。
(三)完善評價機制。按照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原則,對鄉村教師、社區衛生等職稱系列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社區衛生高級職稱評審探索實行面試答辯。推動重點行業領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發展,組建南京市質量工程、生態環境工程、鄉土人才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探索自貿片區人才自主評審,積極申請組建南京市江北新區電子信息工程和石化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大力支持高淳區、六合區高質量發展,下放建設工程中級職稱評審權,批準高淳區、六合區組建建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四)豐富評價主體。鼓勵具備條件的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公共人才服務機構等各類人才評價社會組織和專業機構有序承接政府轉移的人才評價職能,充分發揮市場、社會組織、專業機構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在現有5家行業協會(學會)分別承擔相應系列職稱評審及初定工作的基礎上,批準南京食品科學技術學會承接輕工工程中級職稱評審有關工作。繼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有關行業協會(學會)職稱初定工作經費支持。
二、突出重點群體,實施分類評價
(一)加大對抗疫一線醫務人員職稱傾斜力度。落實國家、省、市對參與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人員的職稱傾斜政策,將專業技術人員在抗疫一線的表現作為參評的重要依據。符合條件的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審論文可不作硬性要求;表現特別突出、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員,符合相關條件,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
(二)暢通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評價綠色通道。遵循人才成長規律,突出業內、社會和市場認可,打破原有學歷、資歷、層次限制,對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品德能力業績特別突出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直接申報考核認定高級職稱,考核認定范圍、條件及程序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通知要求執行。
(三)支持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3號)要求,支持專業技術人才密集、技術實力較強、內部管理規范的規模以上民營企業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并開展自主評審。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符合相應學歷資歷要求,對初級職稱取得年限可不作要求。
三、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評審質量
(一)做好職稱評委會換屆。嚴格貫徹落實《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有關規定,啟動我市職稱評委會換屆工作。市職稱辦指導監督各區、行業部門、有關單位,堅持優化結構和德才兼備的原則,綜合考慮年齡、層次、專業水平、實踐能力、行業分布、單位性質等因素,認真組織開展全市38個中級、14個高級職稱評委會換屆工作。
(二)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加強職稱申報人員信用監管和誠信建設,對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等失信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職稱評委專家在評審過程中應簽署《誠信承諾書》,對不遵守評審紀律、不履行工作職責的評委專家取消其評委資格。
(三)明確評審收費標準。各評委會辦事機構應嚴格按照《關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寧發改價費字〔2019〕334號)規定收取評審費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增加收費項目。申報人員論文論著學術檢測費用從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中列支。
(四)強化監督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區(園區)人社部門要加強對評委會辦事機構的檢查和指導,督導評委會辦事機構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紀律教育,進一步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凡違反有關政策規定、評審程序及紀律要求,或隨意降低評價標準,不能保證評審質量,導致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將視情予以通報,并責令其限期糾正、調整專家,或者宣布評審結果無效。
四、明確有關事項,規范工作流程
(一)明確申報條件。我市各系列中級職稱原則上執行我市現行各系列中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各系列高級職稱原則上執行我省現行各系列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具體申報口徑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0〕41號)和《關于我市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寧職稱辦〔2019〕20號)有關要求執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職稱。
(二)明確申報方式。我市各系列職稱評審均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申報人員需按照各系列職稱年度申報評審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系統(https://m.mynj.cn:11097),完成網上申報。
經評委會辦事機構網上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員,可登錄職稱信息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并按要求蓋章簽字后遞交各評委會辦事機構。其余申報材料原則上均在線上傳,無需遞交紙質材料。
(三)明確申報路徑。我市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所在單位申報,按要求報送至相關評委會辦事機構。各辦事機構應在申報評審通知中明確申報評審條件、受理范圍、受理截止日期及材料報送要求等事項,報經同級職稱主管部門同意后發布,通知發布工作原則上應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各系列職稱評委會辦事機構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我市暫未設置相應系列(專業)的職稱評委會,申報人員應按照省相應系列(專業)評委會的年度申報通知,由市各行業主管部門匯總并報經市職稱辦同意后,統一報送省相應系列(專業)評委會。中央駐寧單位、省屬在寧單位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需向省職稱辦提交委托函,由省職稱辦統一安排相應評委會受理。
(四)明確評審程序及要求。
1.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2.主管部門及評委會辦事機構審核。主管部門及評委會辦事機構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按時完成線上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各評委會辦事機構需于評審前將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在官方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3.評審備案。各中級評委會須于評審會議召開前5個工作日將《評審委員會活動申請表》報市職稱辦備案。各高級評委會須于評審會議召開前10個工作日將《評審委員會活動申請表》報省、市職稱辦備案,評審專家中異地評審專家人數應不少于執行委員人數20%,新評委專家人數應不少于執行委員人數30%。
4.評審籌備。2020年起,我市職稱申報和管理系統將采用“外聯服務平臺接入人社專線”方式開展職稱評審,為確保評審工作順利進行,各評委會辦事機構須完成評審前相關準備工作,做好評審專家的操作培訓指導。
5.評審組織。各評委會須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評審,11月底前完成公示、上報工作,不得跨年度評審。無法按計劃完成的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市職稱辦說明原因,對無法按期完成年度評審任務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暫停其職稱評審權。
6.結果公示。各評委會辦事機構須將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官方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將評審結果(評審結果報告、公示情況說明、花名冊等材料)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市職稱辦備案。
7.發文發證。根據《關于規范我市職稱電子證書管理的通知》(寧職稱辦〔2020〕8號)要求,中級職稱評審結果由市職稱辦發文公布并生成電子證書,納入全市電子證照庫,實施動態管理;高級職稱由市職稱辦向省職稱辦報備評審結果,由省職稱辦發文公布并發放相應證書。
五、有關政策及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關于繼續教育。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有關要求,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時可通過學習平臺進行免費在線學習,由系統實時記錄學時并自動轉入職稱申報和管理系統,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30學時。專業科目學時由用人單位進行學時計算,填寫專業科目學時認定表,具體按照《關于做好2020年度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8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職稱初定。各系列初、中級職稱初定,按照《關于做好我市初、中級職稱初定工作的通知》(寧職稱辦〔2018〕26號)和《關于更新各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初定專業目錄的通知》(寧職稱辦〔2020〕16號)有關規定執行。專業不符或轉評人員應參加相應系列初、中級職稱評審,各系列初級職稱由相應系列中級職稱評委會代為評審。
(三)關于資歷及材料截止時間。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初、中、高級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均為2019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31日。
(四)關于學歷及社保。職稱信息系統將對申報人員上傳的學歷(學位)、社保繳納、繼續教育公需課學時等信息進行后臺核驗,凡通過系統核驗的,即可免于提交相應材料原件,具體要求以各系列職稱申報評審通知為準。
(五)關于論文查重。對于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論著等材料,將通過“中國知網文獻檢測系統”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查重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總文字復制比”標準由各評委會執委會研究決定,并報市職稱辦備案。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省、市現行職稱政策執行,由市職稱辦負責解釋。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附件:我市各系列職稱評委會辦事機構一覽表
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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